办理对象
本区户籍城镇居民实行计划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条件
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单位证明(居委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3张
窗口办理流程
村(社区)受理→镇办审核→政策法规股审批→办理完成
网上办理流程
在xzsp.hcq.gov.cn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户口所在地计生办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各镇(街道)计生办
联系电话:7809137
交通指引:到各镇(街道)计生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全文3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