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结果对中国没有约束力
当然,它没有法律效力。仲裁是国际海事法庭,而中国和菲律宾是领土争端。如何将领土争端提交国际海事法庭审判。此外,审判是在没有中方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显然是非法的,而且中方无权接受国际海洋法庭的审判:
根据公约,法庭的管辖权延伸至以下案件:(1)与《公约》的解释或适用有关的任何争端;(2)与《公约》宗旨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有关的任何争端;(3)与《公约》的解释或适用有关的争端如果与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都同意,也可将这些条约或公约提交法庭审理。法院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众多强制性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同时以书面形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法庭等,《公约》还对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适用规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在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执法活动中发生的争端;关于《海洋划界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军事活动争端;以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其职能的争端。对于此类争端,缔约国可随时书面声明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相关知识: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庭在地位上的差异,国际法院不仅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六第287条第1款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六设立的。因此,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常设司法机构,而国际海洋法法庭在管辖权方面只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综合体系内的一个常设专业机构,《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当事各方提交的所有案件以及《联合国宪章》或现有条约和协定《国际法院规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事件海洋法庭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包括根据本公约向其提交的所有争端和申请,以及授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他协定中规定的所有申请。关于标的物管辖权,《国际法院规约》规定了所有案件;《国际海洋法庭规约》规定了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的所有争端和申请。可以看出,国际法院的管辖权超过甚至包括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全文8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