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1、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婚前购买个人财产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姻财产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分割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只属于房屋产权人;
2、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前购买个人财产的财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在房屋所有权上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此时,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的价值将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增值部分将分别列出。
农村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
1、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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