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有。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分享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共有人享有共有财产的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在共有关系终止之前,不能按份分割。共有关系终止后,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如无协议,应按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份额。在实践中,当房屋拆迁补偿中的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时,可以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一些要求一致的共有人仍然可以建立共有关系。二是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要求房屋产权交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进行产权交换;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进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转换房屋共有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也就是说,一些要求产权调换的共有人可以要求所有共有房屋的产权调换。同时,要求货币补偿的部分共有人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取得所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
房屋共有产权是什么意思
1、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所谓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2、“共有产权房”,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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