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办理房屋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哪些情况下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答案答: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5)房屋灭失;
(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7)因行政划拨、行政征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购房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