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该规定中的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早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从上面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得知,加班费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是不包含在最低工资里面的。当然,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计算劳动者的最低工资的时候会参照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加班加点等共同计算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时,在实践中关于加班费的问题也有很多,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经验,处理过很多关于劳动报酬方面争议的案子,对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知识的朋友们可以咨询律师,我们将以最专业的态度,最博学的法律知识,真诚为每一个咨询者解答法律难题,帮助你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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