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察的期限。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约定六个月。
一、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多少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二、试用期延长有哪些情形
试用期延长的四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病假、产假、婚丧假等合理假期的情况;
2、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生暂时停业等情况,劳动者无法清晰了解用人单位,无法判断是否需继续在单位留任;
4、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变更试用期的约定。
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属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最长是多长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谓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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