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女方可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实践中,要是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是借口自己没有钱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向子女支付抚养费。而如果是真的没有钱的话,则可以适当的减少抚养费数额,但绝不会因此免除抚养义务。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其中一方拒绝支付,另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商议,也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抚养费一般应支付至孩子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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