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台资机械厂员工小马去年7月被工厂派往江苏昆山分厂工作,由于在工作中不慎将脚踩进卷板机,3根脚趾严重受伤被切除。日前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伤残八级,日前厂方不仅将其解雇,而且还表示小马已经不是他厂的员工,拒绝任何赔偿。
工作中受伤遭解雇
据了解,小马是安徽人,今年20岁,在东莞市某台资机械厂上班,2006年以来就是一直在该厂工作。去年7月,小马被工厂派往江苏昆山分厂工作,去年8月9日,由于工作中不慎将脚踩进卷板机,导致3根脚趾坏死,送医院后不得不被切除。受伤以来,小马一直在养伤,但22日,却突然接到通知,工厂已经将他解雇了!
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
记者从小马提供的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看到,2007年8月9日左足外伤,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左足碾压伤骨折,左足第一、二、三趾缺失,残端为植皮瓣覆盖,鉴定结论:伤残等级为八级。小马去找人事部负责人郝先生商谈赔偿事宜。郝先生却说,小马已不是厂里的员工,所以厂方拒绝任何赔偿。
接到小马投诉,我们在1月28日就与厂方调解,但调解不成功,劳动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建议小马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此事,如果劳动仲裁不成,可以诉讼到法院来解决此事。
律师:解雇员工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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