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应对存续期间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或公告后60日内申报债权;财产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其他债务,不足清偿的,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承担责任;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如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原投资人责任消灭。
解散事由:(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情况。2.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3.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4.财产的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5.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公司如何进行解散?
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解散,即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公司无需向法院申请即可自行解散;另一种是法院强制解散,即当公司无法自行解散或股东之间无法达成解散协议时,股东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解散。在解散过程中,个人独资公司应当进行清算,包括清算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等,清算结果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过程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情况等四种情况。在解散过程中,投资人可以选择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如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存续期间的债务仍需承担偿还责任,但如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该责任将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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