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流程有:
1、成立清算组,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应当进行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
2、清算组接管公司。接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单、资产清单、员工名册、各种法律文件、财务账簿及相关财务资料、企业购买的证券、无形资产权利凭证等;
3、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
4、清算组核实公司债务:银行贷款、应付款项等业务欠款、应付工资、未缴税款等;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登记债权;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清偿债务。债权人享有解散公司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时,清算组应优先清偿其债权。
公司解散注销的区别
1、公司解散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要将清算报告相关人员单位确诊后才能申请注销公司。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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