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房二卖”的房屋所有权问题解决方法具体包括:1.若两份买卖合同皆尚未履行,应贯彻执行签订在前的原则;2.若其中一位买受者已经成功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则应强调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并维护其合法权益;3.若两位买受人都未实际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可依据占有权的先行使原则进行裁决;4.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应当贯彻执行履行在先的原则以确保合同有效性和公平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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