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幸遭遇了“一屋两售”的困境,请务必依照以下步骤来展开策略性的维权行动。
首先,持有购房行为合法有效法律文件的各位消费者,有权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款,向卖方提出关于合同实施效力的主张,恳求卖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期将原本属于你们所有的房屋交付给您们。
其次,若涉及到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领域,购房者务必了解到从书面合同签订日开始算起,在整整一年内,都享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同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并且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购房款的一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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