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一房两卖之事时,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索赔或选择解约,同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若开发商再次将同一房产售予他人,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达成;对于无法获得该房屋的买受人而言,他们有权利请求解除合同、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全文4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