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兄弟保障基本生存的稀有财产,也是国家赋予给农民兄弟们使用的不可再生的稀有资产。农民有了土地就可种植庄稼、蔬菜等农作物来养活自己,更可为城市居民提供大量的粮食、肉类和蔬菜等生活必须品,丰富自己和城市居民的生活。拥有土地的农民安居乐业,生活自给自足,城乡社会稳定。
近年来由于全国各地均大量出现通过各种手段征收农民土地及非法使用农民土地的坑农现象,导致许多农民在强权或暴力的作用下而失去土地,仅得到少的可怜的土地转让款。失去土地的农民从此过上吃粮要买,吃菜要买,吃肉更要买的生活境地,土地转让款也很快就花光见底,原本就没有多少积蓄的农民缺少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保障,生存从失去土地的那天起就没有了保障,生存的恶劣环境很快降临到原本生活安逸的失地农民头上。由此而引发出农民单体或集体上访、群体斗殴、被迫背井离乡、围攻地方政府等多种的社会复杂问题不断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埋下了不可预测的巨大人为隐患。
十七届三中全会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帮助农民快速致富找到新出路,国家制定了农民拥有的土地可以转让和出租的新政策,这对大部分农民来说是个特好的消息,如利用的好就可快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帮助农民快速致富,也可快速提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这项惠民政策必须认真使用好,管理好,才l能取得较好的社会价值,才能真正增加农民的收入,才能达到党中央的惠民目的,才能平衡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的发展。
一、建设和谐社会,农村社会稳定是关键!只有农民的生活有了保障,让他们享有安居乐业的生存保证,社会关系就会安定和平。如不严格管理,将会出现以下现象。
1.耕转宅:由于农民有了土地的可支配权,会非常随便的将可耕地私自转化为自用的住宅用地。在新政策没有出台前在农村已经十分多见,到处是没有经过规划批准的自建房,特别是沿马路两边的自建房为最多。
城市的有钱人或地方的有权人进入农村收购土地,建设自己的大庄园。
2.房地产开发:由于房地产商套取土地的本领十分强大,在可转让的政策出台后,在地方政府经济政策的支持下,更为其大肆收掠土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快速将可耕地转化为商业住宅用地。
3.中介交易:中介公司无孔不入,在国家农村土地新政出台后,中介公司会很快瞄准这个新兴的行当,充当经纪人来促成土地的大量交易。经纪人会事先编织各种诱人的圈套,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忽悠,能非常顺利的骗取见世面不多、文化不高、善良真诚的农民信任,最终夺取农民兄弟赖以生存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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