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举证责任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由患者就其在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受到医疗伤害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的转移
举证责任转移与举证责任分配有密切的联系。举证责任转移的基础是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但举证责任分配不同于举证责任转移。举证责任分配是确定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的固定规则,基于这一规则,举证责任归于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转移则呈现为动态,它随着法院审理案件的深入,而由法院将举证责任轮流转换于当事人之间。举证责任并非一成不变,不是就基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由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就完全归于该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完成了举证责任之后,举证责任就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可以转换一次,也可以转换多次,直到一方当否人负担举证责任时为止。随着举证责任的转移,败诉的危险也随之转移,诉讼的结果则愈趋明显。通过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这种转移,可以使案件事实达到相对真实,为法院正确裁判奠定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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