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健身房在京城非常火爆,但是丰台的张先生却因自己的房产在健身房楼下饱受了震动噪音之苦。日前,张先生将健身房的经营者某体育文化公司和房屋出租者某房地产公司共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二公司连带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受理了此案。
张先生在丰台区有两间房屋对外出租经营。该楼第三层业主为某房地产公司,位于张先生房屋的正上方。后房地产公司将房产出租给某体育文化公司做健身房使用。张先生称,健身房在经营过程中释放出巨大的噪音,导致自己房屋内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出租后遭到退租或根本无法出租,而且,健身房长期经营产生的巨大震动导致房屋一、二层墙体下沉产生了裂缝,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张先生多次找二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丰台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要求二公司连带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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