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不符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面积误差率绝对值低于3%(含3%)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算房价,如果买方要求终止合同,法院将不予支持。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错误面积在3%以内的由买受人支付,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当房产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时,如果误差小于3%,开发商将予以退还。如果误差超过3%,超出部分将退还两次。
以一套总面积为100平方米的2万元/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如果房子实际交付面积为90平方米,误差面积达到10平方米,按照上述规定,限值为3%,开发商不仅要返还3平方米的房款及利息6万元,7平方米房价超过3%的,还要双倍赔偿28万元。如果房子的测量面积太大或太小,我们该怎么办?
1)绝对值小于或等于3%(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即多退少补。如果绝对价值超过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房价和赔偿利息损失。绝对值大于3%的,买受人不予退房,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以内(含3%)的价格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过3%的价格由开发商承担,即:,买方可以无偿取得所有权。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率小于负3%(含3%)的,开发商应将含利息的房价返还给购房人;面积误差率大于负3%的,开发商应加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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