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受人可以返还已支付的房价和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根据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决定是由买受人补足还是由卖受人独立承担,或者由卖受人返还并双倍返还;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
期房面积误差应该如何应对
购房合同中规定,双方在实测面积方面存在着正负3%的差额,如果开发商交给你的房屋面积大于合同中规定的面积3%,超出部分必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每平方米单价补齐超出面积的房款;
如果小于规定中的面积3%,开发商应该退还相应部分的房款。所以收房时必须核实房屋的实测面积。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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