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解除合同。
购房者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购房者。
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样怎么办?
购房合同上标注的面积与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有差异是正常的,但是其差异值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那如果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样怎么办呢一般误差值在3%以内,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误差值超过3%,超过的面积开发商赠与,不足的面积开发商要双倍补偿,购房者也可以选择退房。
面积出入纠纷是指房产商交给购房者房屋实际实用面积与合同不符,发生建筑面积的增加或减少,因损害购房者利益而引发的纠纷。
以下几种情况极易引起面积出入纠纷:
一是应付购房款不变,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同比减少。此时,房产商或者隐瞒建筑面积减少的事实,或者在不能隐瞒时,拒绝购房者的退房退款要求,或者在购房者未要求退房时拒绝返还面积减少部分的房价款;
二是公摊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减少,房产商拒绝返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
三是总建筑面积不变,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
四是套内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增加;
五是套内面积减少,总建筑面积增加、公摊面积增加(第三、四、五等三种情况也是引起公摊面积纠纷的原因);
六是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同比增加。在出现第四、五、六三种情况时,房产商不问青红皂白,强行要求购房者补足增加部分的房价款,从而引发纠纷。
七是当房屋面积存在出入时,在误差面积对应价款的处理上产生纠纷。
当面积纠纷产生后,在确定解决争议的方法上产生新的纠纷。购房合同中,购房者较容易忽略“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对该条款常常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明。以致合同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在选择争议解诀方法上又发生新的纠纷。目时,也由于房屋面积管理政出多门,在应由哪个部门裁决面积纠纷的问题上,购房者无所适从。
按照规定,房屋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来处理。
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由业主补偿开发商购房款,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开发商退回相应面积的购房款。如果误差超过3%。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3%以内的有购房人补齐,超过3%的部分算开发方式赠与;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按3%的面积核算后退回相应房款,超过3%的部分,需双倍退款。当然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也可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房屋的面积影响到很多问题,比如契税,它是以实测房产证面积为准缴纳的。办理两证时需要提交购房发票和房产证,两者不一致时以房产证为准。当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有差异时,购房者有权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差异较大时,购房者有权退回所购房产,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退回,并且退回所收取的房款,还要支付产生的利息。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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