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张某伺机弃车而逃,手机被抢。昨天,东城检察院透露,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他交代所持凶器为弩的手柄部分,不具有杀伤力。
今年4月8日凌晨,司机张某把车停靠在路边等人,自己坐在驾驶位上低头玩手机。突然,身穿黑衣、头戴鸭舌帽、蒙着面的一名男子一把拉开后座车门冲进车内,用一把坚硬的凶器顶住司机张某腰部,命令其马上开车。张某感觉顶住自己腰部的凶器像是一把双筒猎枪,只好按照袁某的要求启动车辆。途中,袁某见张某没有反抗,便放松了警惕,收回顶在张某腰部的凶器,把它放到后座上。之后,张某趁等红灯之际,猛然推开车门跳出车子。袁某见状并未追赶,只是将车开走后弃于方庄一条路上,同时顺走了张某落在车上的一部手机。
嫌疑人袁某被抓获后交代,他所持的凶器其实是一种叫弩的兵器,俗称弓箭,而且是弩的手柄部分,未配箭、未上弦的弩不具有杀伤力。检察官庞某某认为,袁某为了实施犯罪,用弩柄冒充凶器顶住被害人,使被害人张某误以为是双筒猎枪,出于袁某的胁迫,不敢反抗,袁某因此控制住张某并抢走其手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庞某某提醒市民,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路边短暂停车时,即便人不离车,也要将车门锁好,安全防范意识很重要,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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