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了陈某、何某。
陈某与何某在聊天网站上认识,两人一拍即合,便商量着抢劫。因为国家禁止私家车运载乘客,二人想,就算抢了这种黑车,司机也不敢报警。于是,6月17日晚,两人在地摊上购买了手枪、弹簧刀等。
当晚9时许,陈某联系了一个私家车司机,谎称要包车到南靖县金山镇。因为怕两人同时上车会引起他人的注意,陈某便携带枪支、弹簧刀在芗城区漳州宾馆路段先行上车,何某则携带事先在网上购买的电击棍按照陈某的安排提前在靖城大道边等待上车。
陈何二人都上车后,车子一路向金山镇开去,到了金山镇路段,陈某发现该路段行人车辆较多,不好下手,便又要求去和溪镇。到了和溪镇乐土村一个偏僻地段,陈某跟司机说等一下有人来接他们,叫司机熄火等一下。车子熄火后,何某从车后座用左手勒住司机的脖子,右手持电击棍顶住他,叫他将钱拿出来。见司机不肯,陈某便拔出手枪指着司机,抢走100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抢完后,陈某还朝地上开了一枪,威胁司机不要报警,不然就打死他。
6月19日,陈何二人又购买了手枪、手套、胶带、绳子、钳子等物,于当晚7时许,抢劫了一位载客私家车司机现金800多元及手机两部。该司机报警后,二人很快就落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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