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还处在工伤期间,除具有重大过错外,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具有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老工伤人员大体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列入改革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
第二类是已完成改革改制国有企业中办理了退休或退养的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
第三类是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且在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已确认为工伤的人员和供养亲属;
第四类是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已确认为工伤的人员(供养亲属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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