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界定有:
1、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民法典对婚前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如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取得的财产、复员、转业费用等,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4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