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公司破产怎么办
欠债公司破产的处理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破产程序最长期限
破产程序最长期限并没有法律明文限制,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法律只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的时间进行了限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