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户口迁出设区市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非城镇户籍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书面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5)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销户提取,一年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22631515
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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