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未办理开发商责任如何追究
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房产开发商取得权属登记证是办证的前提,在取得权属登记证之前的迟延时间应归责于开发商。办备测绘、权属登记之后,开发商应及时向业主披露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通知业主向自己缴交其他的办证资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三、房产证办理到哪个部门
房产证办理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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