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不合格房屋追究开发商责任
时间:2023-06-10 14:54:15 3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开发商通知交房时,30多名购房者集体拒绝收房。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不具备投入使用条件,购房者有权拒收,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2004年8月,福州一房地产公司与孙女士等30多名购房者分别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以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在2005年6月30日前交付符合约定的商品房。合同约定,商品房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开发商要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签订后,购房者依约交付购房款。一直到2005年12月31日,开发商才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在进行验收交接时,由于开发商无法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购房者认为房屋质量没有达到要求,集体拒绝接收房屋。直到今年5月10日,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购房者才正式接收房屋。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在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情况下,开发商通知交房是向购房者交付质量不合格的房屋,购房者有权拒收,因此导致逾期交房后果要由开发商承担。

厦门市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指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无质量瑕疵的房屋,房屋不仅要符合约定的面积、通风、采光等条件,还要符合国家法律对商品房质量的强制性要求,否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并按照约定追究开放商的违约责任。

全文6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律师事务所 最新知识
针对拒收不合格房屋追究开发商责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拒收不合格房屋追究开发商责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