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需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庭在开庭前五天通知当事人后,仲裁即视为有效。但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有些事实已经明确,可以先裁决。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申请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并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庭只要在开庭前五天通知当事人,仲裁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就符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有些事实已经明确,可以先裁决。
仲裁庭开庭时间规定是多久?
仲裁庭开庭时间规定因仲裁协议而异。在普通民事仲裁中,仲裁庭开庭时间由仲裁庭决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但协议不成时,由仲裁庭决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开庭的,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开庭审理。当事人申请不开庭的,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开庭审理。因此,仲裁庭开庭时间可以因仲裁协议而异。
根据我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开庭时间可以因仲裁协议而异。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庭开庭时间由仲裁庭决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但协议不成时,由仲裁庭决定。当事人申请开庭的,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开庭审理。当事人申请不开庭的,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开庭审理。仲裁庭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仲裁庭只要在开庭前五天通知当事人,仲裁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就符合程序。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有些事实已经明确,可以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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