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网络版权。一是注重诉前证据保全。著作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审查后,应当及时决定是否批准采取保全措施。有证据披露义务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证据的,视为被申请人同意申请人的证据和主张,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对被申请人作出事实认定,采取公证取证制度,即公证机关将有关信息在网络上整理并详细记录,从而形成证据链
3.寻求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商和管理者的帮助
由于网络服务的专业性,用户在互联网上传递的信息将始终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计算机系统并留下记录。这是网络著作权案件最可靠的证据来源;另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应当主动登记作品;另外,著作权人可以在登记资料时留下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网络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是指作者在创作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文学性、艺术性、科学性和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并以一定的有形形式再现出来。从作品的定义来看,作品具有以下特点: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网络原创作品虽然不存在于传统的作品载体上,但也承载着作者的智力成果,具有独创性。由于它们的数字特性,很容易被复制。因此,作者在平台上发表的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哪些行为构成了对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1.以抄袭为特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以谋取非法利益而非个人对学习和教育的欣赏;(2)其所占比例较大自己的作品引用他人的作品
(3)在自己的作品中发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4)未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其他必要信息,他人的作品最多完全以自己的作品发表
(5),它只是对他人作品的个别内容和文字的细微改动,没有经过创造性工作的努力,在自己的网页和论坛上传播或者转载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2)将他人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下载、复制到光盘上;(3)行为人将知名的著作权文件发送到互联网上,并从互联网上下载非法使用;(4)提供未经许可,他人的作品到互联网上公开交易或传播
3.链接引起的网络著作权侵权
对于浏览器来说,网络链接起到导航的作用,但设置链接不需要被链接人的同意,而链接设置者可以在被链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设置,因此链接设置者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网络著作权
4.随意下载音乐的侵权纠纷
全文9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