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以下情形的,在离婚案件中属于过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赔偿的数额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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