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要不要加夫妻双方名字取决于夫妻双方意愿,法律无明确规定。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一旦登记,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1、在结婚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出钱购买了房产,然后取得房屋的房产证,在这个情况下,房产应该怎样分割呢首先,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看,不管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都是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要进行房产的分割,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去计算房屋的价值。在这种情况里面,如果是属于贷款买房的性质,还要对贷款部分进行处理。
2、在结婚之前由夫妻当中的一方自己出资购买房产,也就是说房屋的首付,是由一方当事人交的,在结婚之后,用属于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对房屋进行还贷,房屋的产权登记只登记了付首付一方的名字,这个情况下,如果双方要离婚,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法去处理。如果经过协商不能够处理,要经过人民法院去判决处理的,法院可以将房产判决给产权登记证的一方名下,属于房子的贷款部分也同样规产权登记人一方,属于这一当事人的自己的债务。在婚姻期间,一起偿还房子贷款的部分,由产权登记人一方,补偿给另一方当事人。这这种情况里面的共同还贷部分,如果当事人可以由证据去证明,还贷的部分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用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贷款。这里的共同还贷部分就不会按照共有财产还贷来处理,这种情况是有点复杂的。如果夫妻之间,关于房产的问题是有书面的约定,这时候会按照两个人约定的内容再做处理。
3、在结婚之前,夫妻当中国的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全款购买了房子,同时也拿到了房屋的产权登记证,这种情况发生离婚的话,房产的所有人仍然是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是没有房屋的分割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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