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要经过部队。具体的程序是:一、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二、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与军人离婚有什么要求
1、离婚需得军人同意仅限于非军人向军人一方提起的情况。如果由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起,或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况下,则适用普通法定加以裁判。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既要注意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保护非军人一方的离婚自由。如果,人民法院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做好军人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3、由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双方都是的提出离婚,一般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审查、调解,和好无效时,由部队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出具证明,方可提起。
4、对于破坏军人婚姻的违法犯罪行为应给予坚决打击。有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是由于第三者插足破坏军人婚姻家庭所造成的,如与军人配偶通奸、姘居、重婚等等。处理这类案件应该先制止破坏军婚的行为,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然后再根据夫妻关系具体情况处理离婚问题。
在部队离婚是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法院在处理军婚案件时,要注意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对破坏军婚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群众向军人提出离婚的,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若夫妻俩都是军人,按照正常的手续办离婚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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