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是国家规定给予职工的连续的带薪休假期间,包括三类,第一种是: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二种是: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延长为10天;第三类是: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延长为15天。即使换工作,工作时间也是累加不中断计算的。
职工中途进入新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如何计算
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新进用人单位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某职工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3月21日进入新单位工作,其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7.8天,即[(365天-80天)/365天]*10天。其中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的0.8天按规定不享受年休假,其当年度实际享受年休假天数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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