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的内容主要都有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财产损害赔偿一般依据财产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坐牢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可能要坐牢。财产损害案件会被判刑多少年,要依据被毁坏财物的价值而定,数额较大的,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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