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让员工写自愿离职书算辞退吗
在特定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法。
根据我们的祖国所制定的相关法规准则,若并非员工个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而企业主动解除与之的雇佣关系,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作补偿;
然而,若员工对于该提议持有异议或不接受,即可视其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仅必须继续履行雇佣义务,还要额外支付两倍的补偿金,这足以说明公司强制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实则构成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让员工转签皮包新公司违法吗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和员工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并不存在违法规行为。
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企业在拟定劳务外包协议时,务必要妥善关注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协议的标题务必准确地反映出其性质,即究竟是劳务外包协议抑或是劳务派遣协议;
其次,要清晰阐述该协议的标的物以及结算方式,譬如协议的标的到底是事项本身还是与之相关的人员,或者是依据工作负荷还是服务期限进行费用结算等重要细节内容;
再次,明确规定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最后,还应就税务及财务处理等款项做出详尽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企业若请求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这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来说,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如果员工并非因为自身原因而被企业单方面解除雇佣关系,那么企业就必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员工对此表示反对,那么这种解除雇佣关系的行为将被视为非法,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需要继续履行其雇佣义务,同时还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强制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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