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交换是相邻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为了改变土地利用的缺点、机械化作业条件和水利灌溉条件,进行局部土地界线的调整与交换部分土地。
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必须在自愿基础上产生,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协商解决,因而可由交换单位提出申请,在土地管理部门指导下,经协商提出方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划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互换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互换的流程是什么
l、《[你所在地区名]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双方土地交换协议及具结保证书原件1份
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原件1份
6、用地红线图原件1份
7、规划部门同意调整土地规划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8、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原件1份1)集体士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2)国有土地用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3)村、乡镇(街道)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4)划拨土地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
,出让土地应提交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
9、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原件1份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划拨土地的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
10、双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用地的证明原件1份
11、集体土地之间、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之间的交换,分别收取以上8、9项相关材料。
二、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
(五)土地使用权终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在于各种材料一一准备妥当,只有准备妥当才能完成互换的流程。国有的规定权利需要进行国家政府部门具体执行才能保证互换的准确性。只有确定互换的材料是正确的,才能进行相关流程的进行,最后希望大家互换的流程能够获得国家的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12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13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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