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赃物能取得所有权吗
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有人都有权请求最后占有人返还。因此盗赃物不能取得所有权。
二、盗赃物的分类
根据盗赃物的性质划分,盗赃物可分为民法上的盗脏物和刑法上的盗赃物。
(1)民法上的盗赃物民法上的盗赃物是指违法盗窃或者抢劫得到的财物。是最常见的犯罪形态。
(2)刑法上的盗赃物刑法上判断一项财物是否为赃物必须由国家机关的裁判确认,否则只能是疑脏。刑法上的脏物必定与犯罪有关,属于狭义的上的赃物,在刑法上如果没有完全具备犯罪的构成要件,仍为民法上的盗赃物。
三、赃款赃物具有什么特征
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
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可以是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的标的,但决不能够成为追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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