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归档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如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还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
婚姻登记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都需要准备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各自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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