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
1、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争议的处理应以民法典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且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一房二卖”后,房屋过户给哪一方?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如何避免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1、确保定金被房主签收
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前是不会见面的,定金往往是中介公司转交,购房者很难知道房主是否收到定金,但是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据,确认房主已经签收定金。
2、进行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另外,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一种新型的登记制度,即预告登记制度,可以避免一房二卖。
全文5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