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商品房销售协议引发的诉讼问题时,下列各类方法都可以作为有效解决途径:
1.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矛盾纠纷。在此种策略中,各相关各方应秉持着全面理解与充分体谅对方的态度,努力寻找各方存在的共通之处,以期实现妥善解决所有问题,化解矛盾冲突;
2.其次,通过调解来彻底解决争端是另一种可选路径。此法适合面临争议的双方寻求一个具有中立地位并且具有较高声誉的第三方机构的协助,通过公正、和谐的沟通交流,帮助双方达成共识,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和解效果;
3.再次,仲裁也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这意味着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买卖双方能够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具有权威性且被业界广泛认可的仲裁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进行裁决与判决,使双方均能接受并遵守;
4.此外,行政解决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此方案主要适用于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后仍未取得成功或者虽然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的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部门依据其法定职权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最后,司法诉讼也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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