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刚刚签订,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p>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独特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具体的。一方为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等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人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没有人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单一的,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承诺、补偿和双重服务合同的特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时,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必须有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的福利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待遇
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卢巴。com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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