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和感情破裂并不代表可以予以离婚的。若协议离婚的,还需双方自愿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才可领取离婚证,如起诉离婚的,需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才会准予离婚。
一、退伍军人怎么办理离婚
退伍军人与普通人离婚程序一致。
一、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手续一般要多长时间
离婚手续原则上需30时间。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三到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应当三个月内审结。
三、现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现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若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事先订立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后,即可完成离婚手续。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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