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农民的安置房的规定如下:
1、夫妇双方具有特区户籍户口,或一方有特区户籍户口而实际已在特区生活的员工家庭;
2、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单身职工,与有特区户籍户口并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具体流程有,安置房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
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如下:
1、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2、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比较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仲裁解决时,劳动者有两个选择:
(1)如果单位经营稳定,劳动者也想继续在该单位上班的,可以仅请求拖欠的工资,保留劳动关系;
(2)如果单位经营状况欠佳,以后继续在该单位上班的,可能存在风险的,鉴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