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办理房产证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可以买卖房屋,办理过户登记,但要遵守当地房屋调控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需要房屋产权证吗
1、首先要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就需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然后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2、立契过户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这里需要注意地是,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那样就可换取新的房产证。
但是,在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时,你就可以不需要原房屋产权证。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说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而有关单位就必须办理。所以完全可以凭协助执行公函,以及法院判决书,个人证件等资料,到该住房所属房管所,一人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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