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的正确写法范本。借据要有效,不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在格式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借款的金额;3、借款的还款方式;4、借款的期限;5、借款的还款日期;6、借款违约的处理方式等。具体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应当符合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的要求。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一)名称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把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把借款时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将借款人写成“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