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值班期间回家吃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1、值班时间回家就餐突发疾病死亡,因为不是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可以视同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劳动纠纷律师的作用大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因为他们既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劳动政策,又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缺少专业律师的协助,仅靠自己临时翻几本书或几项法律条文很难取得满意的效果。其原因有三:
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专业性强。这里的专业性强包括劳动法知识的专业性强和仲裁诉讼实践经验的专业性强两个方面。这是不可分割的内容。要真正熟悉这一专业并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决非几日之功;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
三是对纠纷的评估预测和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指导和参与下才能更加准确、有效。
三、工伤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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