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报销及保险疑问解答
时间:2023-07-18 08:02:06 4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有产假。

孕妇在怀孕前一直有交生育险,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引产能报销一部分费用的。一般是先由孕妇自己垫付,等出院后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有单位经办人携带这些资料去社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也有些患者可带好相关资料自行去窗口办理。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

引产生育险怎样报销

引产有产假。孕妇在怀孕前一直有交生育险,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引产能报销一部分费用的。

一般是先由孕妇自己垫付,等出院后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有单位经办人携带这些资料去社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也有些患者可带好相关资料自行去窗口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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