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并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它是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主导力量。它是一种产权,所以也叫产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不动产或动产有什么权利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
1、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
3、使用、收益的权利。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臼的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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