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特殊侵权的种类有: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特殊侵权纠纷可以调解吗
特殊侵权行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当然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处理。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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